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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Feb 3, 2024 0:58:44 GMT -4
对于法官来说,不存衡的情况,无法证明适用《民法典》第 478 条规定的不可预测性理论是合理的:“仅声明,由于当时的背景,其他学生的遵守率较低。流行病本身并不能成为单方面终止合同、免除提交人支付罚款的理由"。 另一方面,马尔图奇认为合同罚款 电话号码数据库 非常高,并表示,如果罚款明显过高,则需要根据《民法典》第 413 条减少金额,根据该条,“如果主要义务已部分履行,或者处罚数额明显过高,法官必须考虑到交易的性质和目的,公平地减少处罚"。 因此,报告员指出,合同中规定的50%的罚款过高,导致提交人份额价值减少至25%。然知识——科学——的产生确实必然以已知物体的存在为前提,但有趣的是,知识中的一些困难已经开始于对该物体存在本身的要素的怀疑。 康尤尔正是在这种困难下,罗德里戈·泽维尔·列奥纳多在一篇文本中开始了他的方法,该文本涉及类型学思维及其作为所谓概念方法的替代法律调查方法的特征,该文本发表于 2018 年第 16 卷, Revista de Direito 当代公民。 回顾格奥尔格·耶利内克(Georg Jellinek)在尝试建立国家一般理论时面临的一个重要“困境”:“如果相互比较时不存在相同的国家,如何构建国家一般理论?” [1],指出该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之一源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异:在前者中,存在在多个对象中读取同一性的可能性;在后者中,有可能在多个对象中读取同一性。在第二种情况下,因为它们关注的是碎片性质的对象,所以共同点来自于对邻近性的判断,因此需要通过“类比运算”来进行处理。 作者强调,这一愿景导致了法律思想追求科学地位,并认为正是从这一角度形成了民法中最初的科学要素。实际上,在其原始轮廓中,法科学试图在其观察领域的许多差异中吸收趋同的特征。一旦收敛的元素被提炼出来,他就试图将它们组织起来,尤其是在由逻辑控制的推导来构建抽象概念的过程中。这导致了属于逻辑领域的推理,以与自然科学类似的方式连接到前提及其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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